一些野菊花在风里摇晃,它们开的时候我总是不够热心,等到快凋谢的时候,我才想起它们那样灿烂过。好在,它们开的时候,我也在盛开的时间里。这和我很像:我开的时候,没有人来,我却以凋零的哀愁让路过的人为之一叹。当然,我开的时候如果有人来,也不过是如此一叹,没有根本的区别。所以人们总是哀愁在自我的假设里。但是能够哀愁也是好的啊,如同秋天里野菊花蓬勃的内心。一朵菊花,可
我自信吃鱼功能超出一般人。对鱼的种类品相要求不高,属猫科的,来者不拒。特别是一扎长的红烧鲫鱼,放到嘴里吧唧一会,完整的鱼排徐徐吐出来连眼珠子都不缺。肉呢?那还用说。不管是煎炒烹炸红烧都爱鼓捣它,虽没酒店大厨师的技艺,家常便饭下酒菜还是有型有样的。凑几个人也追求点色香味,自我欣赏看着舒服。至于别人说难吃那是他的事。有一年去岱海,没出息,官饭吃多了涨肚睡不着,傍
明秋?这个名字好啊,我说。这是我妈妈给我起的,明秋笑着说,一脸明亮的自豪。露出的两排牙齿,流动一束明灿灿的弧光。你妈妈一定很诗人的……我心里这样想着。秋天是明亮的。明亮,是秋天行至最深处的色彩,是秋天骨子里散发出的气质属*。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随着秋天的最后一片叶子飘谢,季节的舞台大幕拉开,北风的锣鼓一阵猛烈敲打,冬天着一身古
自我有记忆起,从没有见过母亲喝醉过。我少年时代,曾听闻村里人绘声绘色讲过母亲和堂叔斗酒的故事。堂叔滥酒,有一年冬天聚餐,在周围人撺掇起哄下,要和母亲斗酒。好事之人已在母亲面前摆上了酒碗,母亲不动声色。堂叔端着酒过来敬酒,不是用的碗,而是用搪瓷脸盆!母亲站了起来,也跟主事之人要了一个搪瓷盆。把碗里的米酒倒在盆里,又让人把酒倒到和堂叔差不多,然后端起脸盆,跟堂叔
儿子在三十岁的时候,出了人生第一本书。不是很多人清楚美国66号公路。这条从洛杉矶到芝加哥、全程约四千公里的公路,曾有很多美国文学书、电影以它为背景。它见证高速公路建好、沿途小镇衰败的现实。这条公路本身就充满故事。儿子小学时,我们看了一部关于这条公路的电影,我就跟儿子说,有一天你长大了,我会开车带你走这条公路,一路慢慢开,只有我们两人,可以有men's
DVD初期兴起的时候这么贵,为什么我买起来还不眨眼呢?我并不是个有钱人,并且根据我的观察,凡是那些恋物癖,基本上都不是有钱人,而有钱人则是把挣钱攒钱本身变成了他恋物的行为艺术。但我能毫不眨眼地买碟,主要是基于以下六点原因——一、尽管我是个已婚男人,但手头还攥着很大一块花钱的自由,所以可以用钱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奉劝婚掉的男人一句:男儿
小时候,常听五伯爱唱一句戏文:“贤弟休回长安转,就在这沙陀过几年,落得个清闲。”自然,那时是听不懂戏文的,更不明白五伯为何唱得那样有滋有味。中年以后,似乎明白了几分。虽不知沙陀在哪里,查了一下,绝非当今春绿的江南,却也落得个清闲,真个是“好受用”呢!自古文人,隐逸佳处,避世清闲,淡看风云。谁不盼着清闲呢?清静悠
搂席,是上世纪50年代,爸爸童年小伙伴坐席时发生的故事。爸爸他们一帮半大小子凑在一桌坐席,八碟八碗刚一上桌,这群“饿狼”就开抢啦!最可气的是老李大小子,筷子伸得老长,够够插插把一大碗汆丸子搂去了一大半,挨着他的王大愣看不过眼,端起汆丸子大碗就往老李大小子怀里倒,“让你搂席,我让你吃个够!”丸子汤洒满了老李大小子
我童年时代是吃小米饭长大的。就像歌里唱的那样“小米饭把我养大”。那时候没有电饭煲,烧土灶,锅挺大,铁的,靠人力风箱或电风轮的动力使煤炭燃烧。小米淘洗干净后和清水一起倒进锅里煮,水开后用爪篱(北方俗称“zhàoli”,由金属细丝或细篾条等编成,有柄,用以捞取水中物)捞到容器里再隔水蒸。剩下的米汤不能
家乡山东曹县位于鲁豫交界,那里有许多特别的风味。食材上,曹县并没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既无山珍,又缺海味。小时候,唯一能够吃到的“海鲜”,就是海米。捏上几粒,打个鸡蛋汤,就算是咸鲜的大海味道。但是,普通的牛羊肉,曹县人都能做出各种花样来,甚至,到处都有的烧饼,在曹县,也风格独具。曹县人管做烧饼,叫“打烧饼”。或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