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卖保健品违法吗?怎么做不违法?
现在微信的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也开始不断的发达了起来,很多的人瞄准了这个势头,开始在微信上兴风作浪了,那就是所谓的微商了,说好的方面是微商,但是如果我们不合法的话那就是违法行为了,微信能卖保健品吗?怎么做才能不犯法呢?下面小编就来说说。
如今的微信朋友圈,还有形形色色的微信群,可谓功能强大,着实给人们带来诸多方便。但有些人,喜欢利用这样的平台做违法的事。昨天,在市食药监局公布的8起食品药品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利用微信平台销售*保健品的案件,产品抽样检验发现含违禁成分“西地那非”。记者注意到,8起典型案例中,有5起都是通过电话、电视、网络营销出售给受害者。
卖保健品的又盯上微信了
微信卖*药
检测发现有违禁成分
案发源于一市民举报。去年5月14日,举报人向高邮市食药监局反映,他从一个微信号叫“大美妞”的微商那里,购买了四盒“德国小钢炮”,使用后出现头昏等不舒服症状,怀疑产品质量有问题。
接报后,执法人员随即对举报产品进行抽样,样品经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发现产品当中非法添加了西地那非成分。去年6月8日,高邮市食药监局依法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查处。
办案人员历时5个多月,奔赴多个省份进行摸排侦查,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苑某抓获归案,并查获德国小钢炮(多鞭胶囊)、植物玛卡、超浓缩基因胶囊、参茸补肾、草本伟哥等违法产品数百盒。经查,该案货值金额达106.14万元,在江苏、河北、内蒙、安徽、河南、天津等多个省市均有销售。目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提醒:微信朋友圈买卖要谨慎
“西地那非是一种血管扩张剂,西药‘伟哥’的主要成分,严禁添加在保健食品中,过量服用会产生心脑血管方面问题,危害巨大。”市食药监局稽查处副处长李昕介绍,此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微信平台进行售假的案件,违法活动隐匿*强、散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
如今,微信朋友圈经常会有一些养生保健文章,甚至还销售保健食品、化妆品,这些微信营销活动很隐蔽,也隐藏着很大的风险。该案的成功告破,对于打击不法微商有着示范意义。
市食药监局也提醒市民,不要轻易购买微商销售产品。因为微商大部分为个人经营,且不具备相关证照,产品游离于监管之外,风险很大。微商属个人对个人的买卖,属私下行为,一旦出现纠纷,很难得到保障。
电话购药,买来的竟是假药
邮购“神药”,一吃血压就降
去年3月,高血压患者高某向市食药监局举报,反映其购买的愈压康降压效果明显,批准文号与正常药品不一样,怀疑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该药标注批准文号为(97)ZZ-0166,国际心脑血管病研究协会北京高血压研治中心研制,纯中药制剂。
经执法人员核查,发现并无该药品批准文号,样品经扬州市药品检验所检测,发现药品中含有硝苯地平、氢氯噻嗪成分。去年5月,食药监部门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警方立案侦查,并与食药监部门一道成立专案组。通过受害人提供的虚拟电话,研判分析,历时4个多月的侦控,去年9月,专案组在海门将犯罪嫌疑人鄢某抓获,一举捣毁生产包装点、假药仓储点,查获大量假药成品、标签、包装盒、销售单据。经查,假药货值金额达150余万元,销售范围涉及江苏、河南、四川、陕西等全国28个省份。
此案是典型的利用所谓科研机构的名义生产销售假药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利用非法渠道获得全国各地高血压等心脑血管患者的电话号码,通过网络虚拟电话联系患者推销假药。
批准文号偷梁换柱,药品产自黑窝点
去年7月14日,宝应食药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电话邮购的杜仲壮骨胶囊包装可疑,怀疑是假药。食药监部门随后进行分析研判,并与该药文号的标示企业联系,确认上述药品是仿冒的,为假药。食药监部门依法将该案移送警方查处。
去年8月,经周密调查取证,一举捣毁北京假药销售客服中心、销售储存假药的北京佳运荣达商贸有限公司,以及位于湖北天门的制假窝点,共抓获廖某等共41名涉案嫌疑人。经审查,刑事拘留5人,涉案货值高达2200多万元,销售范围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该案被列为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挂牌督办案件。目前宝应县检察院已对上述嫌疑人进行公诉。
据介绍,这是一起典型的冒充合法药品批准文号生产假药的案件。
酒是假的,厂名也是假的
傍名牌,一连生产3种假酒
江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扬州某创意投资有限公司从白酒生产企业江苏苏典酒业有限公司,分别接受赠送和购进“蓝之蓝”纪念酒、“苏蓝经典”酒、“蓝色至尊”酒,上述产品标示生产企业名称为“江苏洋河酿造酒业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发现,并无名称为“江苏洋河酿造酒业有限公司”的白酒生产企业,上述3种酒均由江苏苏典酒业有限公司生产,“江苏洋河酿造酒业有限公司”的生产厂名系生产厂家伪造。该公司销售的“蓝之蓝”纪念酒,标注的“江苏洋河酿造酒业有限公司”是虚假的厂名,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产品被认定为假冒伪劣商品。该公司在明知江苏洋河酿造酒业有限公司并不存在的情况下,销售标注有“江苏洋河酿造酒业有限公司”虚假厂名的“蓝色至尊”酒、“苏蓝经典”酒的行为被江都局行政处罚。
此案是一起典型的仿冒知名品牌的案件,借助“江苏洋河”知名商标的影响力,使购买者对该酒的生产厂家产生误解。
还有这些食药典型案例
■制售假药化糖养胰胶囊案
市民通过电视购物,购买到化糖养胰胶囊。经药检所检验,药品中添加二甲双胍、格列美脲、马来酸罗格列酮3种不同的西药降糖成分。去年1月16日,专案组在北京、沈阳两地同时行动,余某等14名主要嫌疑人被抓,案值达1200余万元。
■制售假药胰康降糖宁胶囊案
宝应居民通过电话邮购药品胰康降糖宁胶囊,经药检所检验,检出格列本脲、盐酸苯乙双胍。去年5月31日,专案组捣毁位于湖北天门的生产假药窝点、电话销售点、北京销售中转仓库,刑拘李某等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该案销售假药及保健品金额达1.035亿元。
■保健食品添加药品成分案
广陵区市场监管人员检查发现,标示上海济寿堂医药科技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东太牌(九味草糖)天桑胶囊”可能存在问题。送检发现含格列本脲、马来酸罗格列酮、盐酸二甲双胍、盐酸苯乙双胍等降糖药物。专案组历时一年多,将彭某等6人抓获归案,捣毁位于河南郑州、温县的制假窝点,涉案金额3.82亿元。
通过小编的说法,我想大家肯定很清楚了,什么是违法的?什么又是不合法的?在这里小编就和大家说的很明白了,也很清楚了,我们可以在微信上买东西,但是一定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商人,所以大家如果有什么不懂得问题一定要来我们微微风,我们会及时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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