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星火草原”庞氏骗局 这样的微信公众号要小心
近日,徐州警方在腾讯公司安全团队的配合下,揭开一个涉案资金高达2亿元的传销巨网。一个名为“星火草原”的微信公众号,打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玩手机赚钱”等口号,吸纳150万人疯狂参与其中。然而,其运营内容却未见任何实体商品实际项目,实际上是打着创业的幌子搞传销,涉案金额达2亿。
下面我们来回顾快速发展的“星火草原”传销之路。
100元便可入门参与人数达150万
据《现代快报》报道,“星火草原”公众号的注册主体为北京一家科技公司,该公司由李某和孑某二人出资组建,去年12月,李某和孑某组建技术团队,开发出一套多层分销系统,这便是“星火草原”传销模式的雏形。此后,该犯罪团伙在多个网站和社交平台大肆推广这一新型传销模式,其间还在宣传资料中称与支付宝、微信支付、京东支付等是合作关系,以达到混淆视听的目的。
(星火草原项目介绍)
该传销组织打折“100元便可入门,600元便可拿到最高级别的代理权”的口号,同时宣称大额回报,由于投入成本小,很多人便抱着试一下的心态投身参与并发展下线。在短短5个月的时间里,参与人数便已达到150万。
号称月入十万 揭秘“星火草原”庞氏骗局
仅靠一个“星火草原”的微信公众号就能吸引众人参与。在无实体商品实际项目情况下,这个团伙又是如何开展传销活动的呢?警方介绍,他们主要采取有偿加入、组成层级、发展下线、按人提成的模式,吸引人参与进来。
首先是有偿加入,参加人员在扫描二维码并关注“星火草原”公众号后,支付100、300、600元不等的金额,就可成为“市级代理”“省级代理”“全国代理”,并取得发展下线的资格。
其次是组成层级,参加人员按加入上下线关系组成所谓“三级分销”模式,下级会员分别称“太阳星”“地球星”“月亮星”,上级会员分别称“银卡推荐人”“金卡推荐人”“钻石卡推荐人”。参加人员通过推荐关系按层级组成传销组织的“金字塔”结构。
然后是发展下线,参加人员必须要发展下线才能获得返利,通过分享“星火草原”二维码,每发展一名下线,可从下线支付的金额中,获取返利。最后是按人提成,成为“全国代理”的,发展一个下线可获得90元返利,下线发展一个第二层的“全国代理”可获得180元返利,再发展一个第三层的“全国代理”可获得270元的返利。
如何让你一步一步沦陷
第一步:关注该平台公众号,或者扫码逗比们分享的二维码,进入公众号。
第二步:填信息、交钱,推荐朋友交钱,交的越多分的越多,拉的越多分的越多!
第三步:得到一个二维码,分享给朋友赚钱。
跟移动、腾讯、阿里等攀亲戚 工商发话了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了解,在其网络宣传介绍,星火草原项目平台是由腾讯(红包秒结)、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北京飞鹰软航(app软件研发,后台系统)三家实力派企业,共同打造的草根创业项目--【星火草原】,推广以第四代的手机网络POS机为主打,集手机流量充值,健康板块、教育板块、微店商城于一体的高科技APP软件。
此外,该公司标榜是“杰出的科技企业”,注册资本上千万。事实上,工商早就对其下发通牒,将其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骗子“马甲”被揭破,受害者群起讨伐
目前,很多受害者也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网上讨伐声一大片。
教你如何鉴别微信传销
前些年,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曾发起历时半年的“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详见:.100ec/zt/wlcx/),并发布了《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触发了全国数千家的媒体密集报道和强烈社会反响,引起了国家层面高度重视,并推动了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等7部委专项整治行动出台,来打击网络传销毒瘤。
微信传销的传播范围广,不受地域空间限制,传播速度快,成本低,隐秘*高,所以更需要严加防范。当然,绝大部分微商都是正规的,但是,当我们面对高额回报、介绍朋友加入、提成、没有实际商品销售等情况时,就要多加小心了。
微信中疑似传销的营销模式普遍采用分级代理制度,具体形式如下:
1、做代理无需加盟费用,直接购买货物就可以成为销售代理;
2、品牌代理有多个层级,拿货越多,层级越高,而最高等级的代理商则需要一次拿货数万元以上;
3、成为代理后,就可以发展次级代理,也就是俗称的下线。每个层级的代理拿货价格不同,赚层级差价得到的收入要远高于直接销售,越高级别的代理依靠发展下级代理获得的收入越多。
工商总局:严厉打击网络传销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要求全国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群众举报、公开网络信息浏览发掘、相关部门线索移交等途径,梳理筛查网络传销案源线索,从中发现和确定涉嫌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网站、网页,确定重点打击对象。
通知提出,属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搜索引擎、社交平台、第三方交易平台、第三方支付工具等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监督规范,建立常态化、通畅的沟通渠道。对利用其提供的服务渠道实施的传销行为,明确其为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处理违法信息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对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网络传销的宣传大多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网络开展,采用建立专门宣传信息网站、网页,通过社交平台进行实时交流等方式进行。通知要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与通信、网信管理部门的协作,建立网络监控、信息搜索、线索移送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清除互联网上的传销宣传信息,关闭传销网络培训空间。
更多内容尽在微微风!
